关于举办全市住宅小区服务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培
发布日期:2018-01-17 点击次数:次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滕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件 |
滕安监发〔2017〕20号
关于举办全市住宅小区服务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安监办、物业办、各住宅小区服务企业:
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强化住宅小区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人员持证上岗,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6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研究,决定委托滕州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全市住宅小区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配套设施设备等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电梯维保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维护维修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管理、维护知识。
(三)企业安全用电知识、用电安全管理与检查。
(四)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检查与管理、火灾预防、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等。
三、时间地点及准备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到滕州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报名。(地址:通盛路东首,滕州市奥体中心北门对过的滕州竞技体育学校院内办公楼南三楼,联系人:张驰 李玉刚,电话:5558788 13062053988 18663257759)
(二)初次培训和换证人员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
(三)复训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四)请培训人员于3月15日(星期三)上午8:00至8:30到滕州市陶然酒店三楼会议室报到,8点40分正式举办培训, 中午统一就餐,3月16日下午5点培训结束。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参加培训学员要经枣庄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核,成绩合格的初训和换证学员将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成绩合格的已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将办理年度复训手续。
(二)各参训单位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对因未持证上岗人员直接责任出现事故的企业将在全市予以通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上限处罚。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滕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4日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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