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8-01-17 点击次数:次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件 |
滕卫计〔2015〕80号
关于举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市卫计系统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经市卫计局、安监局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对象
(一)滕州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保卫科)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供氧、供电、电梯管理人员等)。
(二)市直医院(包括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每单位5人,各镇街卫生院、全市各私营医院及其他卫生服务单位每单位3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27日到28日在陶然商务酒店举办。(地址:北辛路与善国北路交叉处,陶然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百合厅。联系人:张驰 李玉刚。联系电话:13062053988 13863250769)。10月27日上午8:00至8:30报到。
三、报名要求
培训报名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培训费用240元/每人·每期(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培训班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参加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各单位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将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进行通报。
(三)市卫计局将联合市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凡应持证而未参加培训取证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此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培训班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
培训班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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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职务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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