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干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8-01-17 点击次数:次
滕安监发〔2014〕63号
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干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培训班的通知
滕州经济开发区工会,各镇街总工会,市直有关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要求,经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委托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全市工会干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街、市直有关系统、滕州经济开发区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工会干部(每个镇街、系统和经济开发区不少于5人)。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工会干部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职业危害防护与院前急救、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参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调解安全生产领域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要点。
2、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知识。
3、常见生产安全事故防治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条例(重点是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职责)。
4、应急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
5、职业危害防护、院前急救。
四、时间安排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于7月7日前到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报名,地点:市奥体中心北门对过,滕州竞技体育学校院内南三楼。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300元/每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
联系人:李玉刚 联系电话:5558788
2、培训时间及地点:7月9日上午8:00至8:30报到;7月9日-7月11日培训;地点: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四楼培训教室。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参加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将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进行通报。
2014年7月1日
抄 报: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级领导班子成员。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