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
发布日期:2018-07-16 点击次数:次滕安办发〔2016〕37号
关于督促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我市部分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有效期已经到期。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及管理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请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对象
(一)2016年新成立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2013年4月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证2016年4月到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15年培训合格证到期但未参加培训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报名登记在册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其他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一)培训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3月30日上午8:00至8:30报到。
(二)培训地点:北辛路与善国北路交叉处,陶然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百合厅。联系电话:5558788。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报名、学习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辖企业组织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本单位掌握的证件到期未培训人员一并通知,确保参加培训人数。
(二)培训后枣庄市安监局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计算机考试。各镇街、部门在通知企业培训的同时,要求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登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42.209.43:81/)点击安全生产在线模拟考试进行模拟考试,考试试题在安全生产在线模拟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三)对各单位组织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动态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通报。同时,市安监局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凡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此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6年4月培训合格证到期人员
2.2015年培训合格证到期但未参训人员
3.已报名登记在册的人员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