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培训类别 > 一般行业 >

关于举办全市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

发布日期:2018-07-16 点击次数:
 滕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

滕安办发〔2015〕69号

 

关于举办全市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经研究决定近期举办全市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对象

(1)2015年新成立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2)参加2012年8月参加培训,到期需要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3)其他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8月31日上午8:00至8:30报到。

2.培训地点

滕州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位于滕州竞技体育学校院内南三楼(通盛路东首,市奥体中心北门对过)。

联系人:张弛 李玉刚,联系电话:5558788

三、报名要求

企业要在报名、学习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300元/每人·每期(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辖企业组织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应培训未培训或证件到期人员一并通知,确保参加培训人数。

(二)对各单位组织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动态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通报。

(三)市安监局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凡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此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培训结束后,考试将全部上机考试,为保证考试能全部通过,各镇街、部门在通知企业培训的同时,要求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登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在线模拟考试考试时的题目全部在安全生产在线模拟考试的题库随机抽取。

登陆网址:http://61.142.209.43:81/

附件:2012年8月全市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期参加安全培训人员名单

 

 

 

 

 

 

 

 

                                2015814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共印30份